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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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9-28  来源:学生工作处  编辑:信息管理处 点击:

 

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文件精神和学院整体工作安排,决定在全院开展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凡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在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方面将给予相应资助,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⒈信息填报

1)信息填报时间为:2012928-日至108

2)学生填报相关信息。

20102011级学生必须网上填报相关信息2012级新生需单机填写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见附件3),并请专业系将汇总后2012级新生《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电子表格交学生工作处,上交时间:2012108。要求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信息不得修改,并确认提交信息,没有网上填报信息并提交的学生(20102011级),不能参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下载《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和《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学生将本人应填信息填报完整后各打印2,其中《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中签章栏和民政部门信息栏必须经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表格上交至各班辅导员的时间为:2012108

信息填报: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学生处网学生资助管理栏

⒉家庭贫困学生评议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长、团支书等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长,进行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有女生的班级必须要有女生代表,学生代表按班级人数的10%确定,评定学生本人所填信息是否真实准确。1010日上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学生网上填报信息反馈至各系,请各系将各班情况表打印后下发至各班,由各班针对所有信息进行评议与修正,如有其它情况请另行补充(修正、补充部分用红色填报)。班级评议时间:20121010-12日。

⒊家庭贫困学生认定与公示

专业系成立以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为组长,学生助理、辅导员、团总支、学生分会主要学生干部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专业系审查和认定时间为:20121013-14

专业系审查认定名单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1014-16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专业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专业系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评定办法和标准见《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暂行)》和《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暂行)》。

4、其他事项

1)上报材料

①《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含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②《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③《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④加盖两级公章(其中上级必须为民政部门公章)的贫困证明,以上材料各2份,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份,专业系留1份。上报时间:20121017

2)请各专业系领导高度重视,公开、公平、公正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附件:

1.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4.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文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暂行) 

5.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文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暂行)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