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7维修培训机构实作教员4名,其中2名为银龄实作教员。现将有关招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1.A1岗位
①持有现行有效的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TA类),且具有对应专业航空器5年以上一线飞机维修工作经验,具有机型签署。
②理工科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10年及以上民航维修经历的持照人员且具有2个及以上岗位履职经历,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年龄放宽至40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航空类院校或航空类专业毕业者优先。
③具有一定的英语能力,持有执照英语等级测试3级及以上,持有CET-4、CET6等英语等级证书者优先。
④具有较强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教案和工卡编写能力,具有CCAR-147培训机构实作教员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⑤无不安全事件及不诚信行为记录,未被列入过民航局失信记录。
⑥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工作认真细致,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2.A2岗位
①理工类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65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
②持有民用航空器维修执照(TA),具有10年以上民用航空器维修经历。
③具有较强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具有培训教员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⑤无不安全事件及不诚信行为记录,未被列入过民航局失信记录。
⑥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工作认真细致,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在航空公司等对应工作单位受过处分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岗位职责
1.全面参与培训机构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培训工作。
2.按要求完成培训项目课件、培训项目题库的编制、补充与修订工作。
3.按要求完成培训课程设计和课程开发工作,制定培训大纲及实作培训工卡、研发实作教学设施设备。
4.维护培训涉及的相关软硬件设施,以保证培训工作正常进行,满足局方审核要求。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材料:
(1)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CCAR-147实作教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A4纸);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证书;
(5)相关荣誉证书及其他可证明本人工作能力的佐证材料;
(6)本人一线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为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招聘邮箱(cshyrsczp@163.com),文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CCAR147实作教员”。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24时止。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要求者电话通知参加现场资格确认,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现场资格确认证件材料如下:
1.个人简历及佐证材料1份、本人近期免冠彩照2张(1寸);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证书纸质版1份。
4.个人信用记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综合面试和实作考核两种方式,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考核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用,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和考察
应聘者需提供正规三甲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报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考察,应聘人员应予以配合。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其它人员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校内聘用合同。
四、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固定薪资+绩效工资制度,其中绩效工资根据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及年终考核结果发放,具体待遇面议。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5473702,贺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