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
202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开展组织湖南省教育科学 “十五五”规划 2026年度课题(以下简称“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与类别
本年度课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强省建设的重要部署,谋划和推动“十五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突出科学问题,体现学术引领,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和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选题要充分体现《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 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1)。要求,根据《课题指南》方向自行拟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本年度规划课题包括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青年资助课题、一般(自筹经费)课题。申报人应在《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课题类别、主要服务方向、学科分类(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课题名称、依据课题指南序号(不属指南范畴填“自选课题”)。资助课题与一般(自筹经费)项目分开申报,申报名额不相互调剂。重点资助课题立项未通过的,不参加一般资助课题评审
二、申报指标
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学院资助课题(含重点资助、一般资助、青年资助)为5项,一般(自筹经费)课题为3项。一般(自筹经费)课题原则上不推荐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申报要求
(一)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行承诺制。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申报时参照《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自行确定预期研究成果的形式、数量和级别等,一经立项,不得擅自变更。课题申报时承诺的研究成果为结题必须达到的要件。课题达到申报书中预期研究目标,形成预期研究成果,可申请结题。
(二)课题申报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不能自觉履行合同的不得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课题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提交的《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申报人及参研人员的签名,经申报人所在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省教育厅直属单位、高校、市州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或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且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上述课题被撤项和终止的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
(五)青年资助课题男性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35 周岁(1991年4 月1 日后出生),女性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40 周岁(1986年4 月1 日后出生)。
四、资助额度
重点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3 万元,一般资助课题和青年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1 万元。学院对于立项的资助课题给予1:1经费配套,对于立项的一般(自筹经费)课题给予0.8万元经费资助。
五、申报注意事项
学院内部申报截止时间: 2026年4月23日,请各单位及时将《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WORD电子稿(可编辑版本)交至科研处徐乐老师处。文件名命名为资助类型+姓名+课题名称+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书)。待学院遴选通过后,再进行网上申报及提交纸质稿。不接受个人申报。
附件:
1:湖南省教育科学 “十五五 ”规划 2026年度课题指南
2: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3: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填报须知
科技开发与科研管理处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