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室

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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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职责

纪检监察室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在学院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主要职责有: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学院党委和纪委的决定,贯彻落实上级监察机关和学院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

2.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日常工作。协助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协调学院反腐败日常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3.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督查,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4.履行监督职责。落实纪委监督检查党组织、学院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工作;对作风纪律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突出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监督;监督学院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制度公开情况;监督学院“三重一大”、招标采购、招生、就业、科研等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事项开展情况;参与干部推荐、选拔、考察工作。

5.履行执纪职责。依照相关规定,落实纪委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背社会主义道德和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日常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违纪违法干部和职工进行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受理党风廉洁建设和党纪政纪方面的投诉、举报,检举、控告,按程序组织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

6.履行问责职责。根据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及学院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落实纪委对党政领导干部未承担职责或未履行义务情况进行责任追究的日常工作。

7.协助党委开展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相关制度,协助党委开展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和开展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

8.组织纪检干部学习培训和指导开展日常工作。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履职能力;每年开办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培训班,指导和检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监察工作,协调各纪检监察小组开展工作。

9.做好纪委日常工作。负责纪委会召开准备工作和会议记录,起草定期向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报告和总结,协调、督办、落实纪委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向上级纪委统计、上报有关纪检工作数据,承担上级巡视的联络、协调工作。

10.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稳定工作。

11.完成学院党委、纪委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